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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要
  • 历史
  • 地理

   普兰店市面积2923.37平方公里,4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14个镇。21个社区居委会,179个村民委员会。人口82.67万。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南接大连,北通沈阳,东西连渤、黄二海。陆、海、空交通异常发达,气候宜人。优越的区位,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普兰店市辖4个街道、14个镇、2个乡:丰荣街道、铁西街道、太平街道、南山街道、皮口镇、城子坦镇、大刘家镇、杨树房镇、双塔镇、安波镇、四平镇、沙包镇、瓦窝镇、元台镇、大谭镇、夹河庙镇、莲山镇、星台镇、墨盘乡、同益乡。市人民政府驻府前路12号,邮编:116200。代码:210282。区号:0411。拼音:Pulandian Shi。

   普兰店市以发展小城镇、加强基础设施、增强整体功能、实行城乡一体化为重点,加速推进城市建设,为发展经济、人们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全市海岸线长65公里,可利用滩途近8万公顷,有鱼、虾、贝类资源134种。地下藏40多种金属矿藏和大量非金属矿藏,花岗岩地质储量达799亿立方米,冷热矿泉水驰名中外。
 
 普兰店市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盛产玉米、水稻、蔬果、水产品,被国家确定为粮食、肉牛、肉鸡、瘦肉型猪出口商品生产基地,是辽宁省渔业和水果生产基地,是全国五百个粮棉大县之一。
 
 全市工业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实施名牌战略,工业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涌现出了一批享誉国内外的企业集团及名牌产品。
 
 全市商业网点密布,一批档次较高、设备先进的商业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各种金融机构完备,专业银行积极开展国际业务,确保地区经济和外商投资企业顺利发展。
 


 
 今普兰店市境在战国时期属燕国辽东郡。秦时属辽东郡。
 
 公元前107年,置沓氏县(治今铁西办事处)。
 
 公元190年属新置的平州辽东郡。
 
 404年(西晋末年)被高句丽割据。
 
 668年(唐代)市境为安东都护府所辖。
 
 公元919年(辽神册四年)置扶州、苏州,市境分属二州。
 
 金末分属复州、金州。元代分属金、复州万户府。
 
 明代分属金州卫、复州卫、清代分属复州、宁海县(1843年后改为金州厅)。
 
 1898年3月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旅大租地条约》,同年5月签订《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占据旅大。
 
 1899年8月沙皇敕令实行“关东州”官制,设貔子窝(今皮口镇)等4市5区。
 
 1905年俄日签订《朴茨茅斯和约》,沙俄将其旅大租借权转让给日本。日军占领金州,置金州军政署,下设貔子窝、普兰店、亮甲店等5个管区。
 
 1908年普兰店管区改为出张所,隶属金州民政支署。
 
 1919年关东都督府改为关东厅。
 
 1930年,金、普民政支署升格为民政署。
 
 1934年设关东局,下设关东州厅,并实行会制,今市境南部设貔子窝民政署、普兰店民政署,下设38个会。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侵占了东北三省,将辽宁省改为奉天省,辖复县(今瓦房店市)。
 
 伪满洲国成立后,今市境北部属伪满洲国之复县。
 
 1936年伪满洲国实行街村制,被复县辖制的有复东、田家等16个村全部和复东镇的大部、天台村的小部分。
 
 1945年9月分金县、复县部分地区设新金县(日伪统治时期设置的貔子窝、普兰店民政署所辖38个会地域),25日,新金县民主政府在貔子窝成立。建置之初,仅设貔子窝、普兰店、城子疃3个区。1945年末又增设杨树底、登沙河、杏树屯、亮甲店、三十里堡、长山岛等区;同时将解放前原属复县的莲山、星台、骑河、复东、墨盘、双塔6个行政村(相当于解放后的区)划入新金县。
 
 1945年11月,隶属安东省。
 
 1946年3月,合星台与骑河二村为星河区、新设唐家房区。同时将在苏联驻军石河驿界线以南的登沙河、亮甲店和三十里堡3个区划归金县。
 
 1946年4月,海洋岛、乌蟒岛划归庄?到同年11月末国民党军占据辽南前,新金县共有貔子窝、普兰店、城子疃、复东、双塔、莲山、星河、杨树底、唐家房、朝阳、赞子河、长山岛和广鹿岛共13个区。
 
 1946年6月~1948年8月,隶属辽南行政公署(1946年11月~1947年6月,被国民党军占领)。
 
 1946年11月26日,国民党军占据新金县的大部分地区,将日伪时属复县的行政村仍归复县,在原日占“关东州”貔子窝民政署辖地(除长山列岛)和普兰店民政署辖地(除在苏军岗里部分),建立起“金县”,并重划乡、镇,乡下设保、甲。
 
 1947年2月,将长山列岛之长山区和广鹿区划归金县。
 
 1947年6月6日新金县第二次解放当时,辖11个区。7月,复县所辖的白山、孤山两区划归新金县。将星河区改为星台区,同时增设骑河区。同年秋增设长山寺、四平、沙河、郑窑和墨盘5个区,共计19个区。
 
 1948年1月,增设夹心子区。同年3月,撤销貔子窝、普兰店、城子疃、夹心子4个行政区,新设碧流河、太平两个行政区和貔子窝、普兰店、城子疃3个镇。同年12月8日,万福县建制撤销后,其所辖之安波、俭汤、岔沟3个区划归新金县。至此,全县共设21区、3镇,下辖305个行政村、21街。
 
 1948年8月隶属辽宁省。
 
 1949年5月隶属辽东省。 新中国成立后,仍保持1945年设置时的面积2769.9平方千米。1949年10月人口48.7万人。
 
 1949年10月至1954年7月,新金县隶属辽东省。
 
 1949年12月7日,经辽东省政府批准,将21个行政区、3个镇,合并为17个行政区、1个镇,原貔子窝、城子疃两个镇改为区,撤销碧流河、郑家窑、长山寺、骑河、墨盘、白山等6个行政区。
 
 1950年8月15日,根据辽东省政府令,将17个区按数序排列:貔子窝区为第1区;赞子河区为第2区;城子疃区为第3区;复东区为第4区;星台区为第5区;双塔区为第6区;俭汤区为第7区;安波区为第8区;岔沟区为第9区;四平区为第10区;孤山区为第11区;莲山区为第12区;沙河区为第13区;朝阳区为第14区;太平区为第15区;唐家房区为第16区;杨树房区第17区;普兰店镇不变。
 
 1951年2月1日,根据辽东省人民政府通知,将区(镇)人民政府改为区(镇)公所,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同时将行政村改为村人民政府。
 
 1951年5月29日,根据辽东省人民政府通知,将原17个区、1个镇划为11个区、2个镇,撤销杨树房、太平、复东、孤山、岔沟、城子疃等6个区,貔子窝区增设貔子窝镇。区(镇)下辖298个行政村和15个街道。
 
 1953年8月10日,将县府所在地的貔子窝镇建立一级政权,改为城关区人民政府;将普兰店镇公所改为普兰店镇人民政府;将城子疃村级镇改建为区级镇,成立城子疃镇人民政府。
 
 1954年8月隶属辽宁省。
 
 1955年5月2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县辖区公所的名称均按地名称呼,不按数序排列的规定,恢复原乡名称。同年6月,县将城关区公所改为貔子窝镇人民委员会。
 
 1956年2月改隶辽阳专区。
 
 1956年11月1日,新金县城由貔子窝迁到普兰店。
 
 1956年4月,全县划为5个区、66个乡。
 
 1958年3月,为使农村基层组织形式更适应农村新形势的需要,将原设的5个区建制全部撤销,把66个乡并为38个乡,设一个办事处(驻安波)、3个镇。同年7月,为适应并大社的需要,又将38个乡并为25个乡,3个镇未变。
 
 1958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实现乡社合一,将原25个乡、26个社合并为8个人民公社。即:普兰店、貔子窝、城子疃、星台、双塔、安波、四平、沙河人民公社。公社下设74个生产大队。
 
 1958年11月经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批复,新金县政府从貔子窝镇迁到普兰店镇,县直机关从15日起正式办公。
 
 1959年1月划归旅大市。
 
 1959年4月16日,普兰店镇下设铁西、久寿、和平、平安、丰荣、民主、南山7个街道。
 
 1961年4月,将8个人民公社调整为31个农村人民公社、3个城镇公社。
 
 1962年1月3日,撤销貔子窝镇、城子疃镇,分别并入貔子窝、城子疃公社(1965年8月2日,根据辽宁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将城子疃改名城子坦、貔子窝改名皮口)。
 
 1965年12月31日,撤销长店堡人民公社建制,并入太平人民公社;撤销塔西人民公社建制,并入双塔人民公社。1966年7月,撤销金厂、金山、三官人民公社建制,分别并入相邻的人民公社。
 
 1966年6月,改归辽南专区。
 
 1968年12月,隶属旅大市。
 
 1969年8月皮口镇、社合一,成立皮口人民公社。同年10月城子坦镇、社合一,成立城子坦人民公社。
 
 1973年5月7日撤销皮口人民公社,分设皮口镇和皮口人民公社。1979年1月20日,分设城子坦镇和城子坦人民公社。至此,全县共辖26个人民公社、3个镇。
 
 1980年3月,新金县召开第九届人代会,决定将新金县革委会改为新金县人民政府。1983年9月,改人民公社制为乡镇制,26个人民公社改为乡。
 
 1984年10月,双塔、安波、莲山、唐家房、瓦窝、元台6个乡改为镇建制。同年11月,撤销城子坦、皮口乡,原乡所辖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城子坦、皮口镇管辖。
 
 1985年2月,撤销大刘、大谭、杨树房、大田、星台、夹河、徐大屯、沙包子、四平等9个乡改设镇建制。1985年9月,新设马虎岛乡,1986年又撤销,辖地划归普兰店镇。
 
 1990年末,新金县辖18个镇、9个乡,下辖334个村民委员会、2250个村民小组和94个居民委员会、200个居民小组。
 
 1991年7月15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新金县(1991年11月30日改普兰店市)乐甲乡改为满族乡。1991年末辖17个镇、9个乡(其中民族乡1个):皮口、城子坦、唐家房、双塔、安波、瓦窝、元台子、莲山、大刘家、杨树房、大田、大谭、徐大屯、星台、沙包、四平、夹河庙镇;太平、泡子、花子山、赞子河、碧流河、墨盘、乐甲、同益、俭汤乡。
 
 1991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新金县,设立普兰店市(县级)。
 
 1992年2月28日召开普兰店市成立大会。
 
 1993年8月14日,经大连市政府同意,普兰店市设铁西和丰荣街道办事处。
 
 至1998年末,普兰店市辖2个街道办事处、17个镇、9个乡。
 
 1999年6月28日,经辽宁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普兰店市碧流河乡,将其所辖区域并入城子坦镇;撤销花儿山乡,将其所辖玉皇庙村并入大田镇,其余10个行政村并入铁西街道办事处;撤销太平乡,设立太平街道办事处。
 
 2000年,普兰店市辖3个街道、17个镇、6个乡。总人口757844人,各乡镇人口: 丰荣街道 102376 铁西街道 40648 太平街道 21360 皮口镇 55130 城子坦镇 67045 唐家房镇 14867 大刘家镇 14467 杨树房镇 28128 双塔镇 33575 安波镇 23973 四平镇 21202 沙包镇 27787 瓦窝镇 22426 元台镇 21689 大田镇 21010 大谭镇 25892 夹河庙镇 14510 徐大屯镇 19404 莲山镇 25711 星台镇 29745 泡子乡 28917 赞子河乡 22005 墨盘乡 21902 俭汤乡 14422 同益乡 20788 乐甲乡 18865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单位:人)
 
 2001年6月4日,经辽宁省政府批复同意,同意撤销普兰店市沙包镇、乐甲满族乡,合并设立沙包镇;撤销双塔镇、墨盘乡,合并设立双塔镇;撤销元台镇、大田镇,合并设立元台镇;撤销夹河庙镇、唐家房镇,合并设立夹河镇;撤销安波镇、俭汤乡,合并设立安波镇;撤销皮口镇、赞子河乡,合并设立皮口镇;撤销星台镇、徐大屯镇、合并设立星台镇。
 
 2002年4月2日,辽政[2002]90号文件批复同意撤销泡子乡、丰荣街道办事处,合并设立丰荣街道办事处。2002年11月25日,辽政[2002]295号文件同意撤销普兰店市双塔镇,分设墨盘乡、双塔镇。
 

   普兰店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大体分为三部分:北部低山区(占全市总面积15.8%)、东北及中部丘陵区(占全市总面积30.5%)、南部沿海丘陵平原区(占全市总面积53.7%)。海岸线总长65公里。陆地东西63公里,南北纵长74公里,境内总面积2915.28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82065公顷,海涂面积7532.8公顷。全市耕地面积95747.51公顷,园地41576.56公顷,林地819806.7公顷。